電話傳真:0513-87540886
手機微信:15262782333
郵箱:nthzs@nthzs.cn
地址:南通市港閘區萬達廣場A5幢2701
聯系人:許經理
在南通注冊公司,這些印花稅知識點,一定要收藏
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01.借款合同需要征收印花稅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從表中可見,只有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才需要征收印花稅。所以如果是非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間的借款合同,是不需要征收印花稅的。
02.借款合同具體如何征收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的規定,現將借款合同貼花的有關問題規定如下:
一、關于以填開借據方式取得銀行借款的借據貼花問題。目前,各地銀行辦理信貸業務的手續不夠統一,有的只簽訂合同,有的只填開借據,也有的既簽訂合同又填開借據。為此規定:凡一項信貸業務既簽訂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開借據的,只就借款合同按所載借款金額計稅貼花;凡只填開借據并作為合同使用的,應按照借據所載借款金額計稅,在借據上貼花。
二、關于對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的貼花問題。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為此,在簽訂流動資金周轉借款合同時,應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計稅貼花。以后,只要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再簽新合同的,就不另貼印花。
三、關于對抵押貸款合同的貼花問題。借款方以財產作抵押,與貸款方簽訂的抵押借款合同,屬于資金信貸業務,借貸雙方應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因借款方無力償還借款而將抵押財產轉移給貸款方,應就雙方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按“產權轉移書據”計稅貼花。
四、關于對融資租賃合同的貼花問題。銀行及其金融機構經營的融資租賃業務,是一種以融物方式達到融資目的的業務,實際上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因此,對融資租賃合同,可據合同所載的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
五、關于借款合同中既有應稅金額又有免稅金額的計稅貼花問題。有些借款合同,借款總額中既有應免稅的金額,也有應納稅的金額。對這類“混合”借款合同,凡合同中能劃分免稅金額與應稅金額的,只就應稅金額計稅貼花;不能劃分清楚的,應按借款總金額計稅貼花。
六、關于對借款方與銀團“多頭”簽訂借款合同的貼花問題。在有的信貸業務中,貸方是由若干銀行組成的銀團,銀團各方均承擔一定的貸款數額,借款合同由借款方與銀團各方共同書立,各執一份合同正本。對這類借款合同,借款方與貸款銀團各方應分別在所執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貸金額計稅貼花。
七、關于對基建貸款中,先簽訂分合同,后簽訂總合同的貼花問題。有些基本建設貸款,先按年度用款計劃分年簽訂借款分合同,在最后一年按總概算簽訂借款總合同,總合同的借款金額中包括各分合同的借款金額。對這類基建借款合同,應按分合同分別貼花,最后簽訂的總合同,只就借款總額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額后的余額計稅貼花。
03.印花稅申報減半再減半的情況?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
“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條規定的優惠政策?!?/p>
因此只有小規模納稅人可能存在申報印花稅減半再減半的情況。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對營業賬簿減免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8〕50號):“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征收印花稅,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征印花稅?!笨梢韵硎軠p半再減半。
企業名稱:南通好助手財稅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港閘區萬達廣場A5幢2701
電話:15262782333
網址:m.fhspark.com
版權所有:南通祥云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備案碼:蘇ICP備18034415號-2
手機站 咨詢微信